为推进我旗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我旗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进行了详细梳理和实地检查,向市财政局相关科室报送了申请材料。
项目建设内容为以下四个项目:
1.察右前旗光伏公共照明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为2000万元,申请资金15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察右前旗所辖部分村落的村域亮化工程(风光互补路灯工程)。
2.乌兰察布市欣康源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水源热泵智能加温温室改建项目,投资额为357.64万元,申请资金70万元,通过水(地)源热泵智能温控系统,把提取的地热能转移到日光温室的环境和土壤中。
3.察右前旗固尔班乡陈堂地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额为343.39万元,申请资金343.39万元,针对整个新村内 56
户村民住户进行屋顶光伏建设,实现区域范围内的生活用电自给。
4.察右前旗黄茂营乡南号幸福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额为398.1万元,申请资金398.1万元,于南号村南号幸福院现有房屋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光伏屋顶安装,从而实现南号幸福院的 111 户居民的日常生活用电自给需求。
以上项目的建设在实现和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的同时,实现农村、牧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为促进和提高区域农民总体生活水平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