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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王旗2016年财政票据销毁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自治区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全面审核、收费收缴一致、核销时限的三大原则,根据乌财非税 [2016]33号文件要求,集中对2014年8月1日停止使用的17种手写财政票据和2012年底前已使用的医疗票据存根进行销毁。一是各用票单位要认真填报核销票据信息;二是将单位上交的《财政票据销毁申请表》和《财政票据销毁明细表》进行审核、汇总,及时上报市局做好票据销毁的相关准备工作;三是确定安全性、保密性较强的票据销毁点;四是票据销毁后,将《财政票据销毁明细表》等相关的报表作为财务档案保存备查。

  通过此次票据销毁活动,有效减清了用票单位财政票据的保管压力,消除了单位财务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为扎实推进财政票据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这次四子王旗财政局组织销毁符合财政票据存根共计25901份,其中:手工票据951本,微机票据249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