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县区动态

察右前旗财政局完成财政票据销毁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财政票据销毁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 2016年度销毁财政票据工作,销毁的票据包括:1.2014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的17种手写财政票据(未使用)。2.2010年底前已使用的除医疗收费票据以外的各类财政票据存根。3.2012年底前已使用的医疗收费票据存根。民政局、红十字会、民族幼儿园、城管局、疾控中心等16个单位对上述规定范围的财政票据进行认真全面收集归纳、分类整理,共销毁92616份财政票据其中填用90605份,作废了555份 空白的1046份遗失410份。各单位都严格执行医疗收费票据存根保存期3年,其他财政票据保存期5年的规定,凡没达到保存期的财政票据存根不得销毁。在票据销毁工作过程中,各单位都能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