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请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财教[2013]768号)相关规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的申报。我旗财政局经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客观真实的将本地区2015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情况报告及2016年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布展补助项目,于2016年3月1日前分别以正式文件上报于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2016年察右中旗博物馆陈列布展补助资金呈文申报总投资额284.55万元,资金将全额用于察右中旗博物馆陈列展览改造项目,做到专款专用,改善了察右中旗博物馆陈列布展,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了免费开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