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及本级财政要求,社保股会同社保局、民政局于近日对2016年度财政供养的在职、退休及遗属人员信息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开支的退休人员、遗属及领取城乡低保、五保、“三无”等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由财政局、社保局、民政局指定专人进行比对,排查重复领取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和财政保障的社会人群。目前,我们认真核查并电话追踪,纠正重复领取待遇人数及金额,对清查出重复领取待遇的人员,由责任单位负责清退虚领的工资或补助,统一上交财政,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办理核减手续。以后,我们除了与相关单位形成核查关系,还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