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财政局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信息比对,提升经办水平。每月5号前采取财政供养人员(包括遗属)、社保局、民政局、残联等数据排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初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该类人群作为重点对象,通过与所在单位及本人联系联系,杜绝重复领取。加强与组织部、人事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死亡人员登记信息共享,进一步掌握退休人员现状。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死亡人员稽查工作,及时停止死亡参保人员的待遇,对冒领待遇的及时追缴,有效防范冒领现象的发生。
旗财政局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信息比对,提升经办水平。每月5号前采取财政供养人员(包括遗属)、社保局、民政局、残联等数据排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初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该类人群作为重点对象,通过与所在单位及本人联系联系,杜绝重复领取。加强与组织部、人事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死亡人员登记信息共享,进一步掌握退休人员现状。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死亡人员稽查工作,及时停止死亡参保人员的待遇,对冒领待遇的及时追缴,有效防范冒领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