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乌财工(2016)98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旗财政局和发改委、能源办对本地区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4家企业申报,于2016年2月17日完成组织申报工作。
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乌财工(2016)98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旗财政局和发改委、能源办对本地区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4家企业申报,于2016年2月17日完成组织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