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全旗各级各部门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全面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旗公共预算收入14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620万元的105.2%,比上年增加1724万元,增长13.7%。上级补助收入17975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61万元,政府债券收入51572万元,其中: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9882万元,政府置换债券收入41690万元。全旗总财力共计246418万元。
2015年,全旗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6796万元,增长15.4%。从支出结构看:一是人员经费支出51395万元,占总支出的25.6%,比上年增加4958万元,增长10.7%。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资和村干部增资增加支出。二是公用经费支出2277万元,占总支出的1.1%,比上年增加592万元,增长35.1%。主要是增加了村级公用经费。其中,“三公”经费支出1295万元,比上年减少78万元,下降5.7%。三是地方财力安排的专项、上年结转专项和配套资金支出69412万元,占总支出的34.5%,比上年增加24132万元,增长53.3%。四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支出77916万元,占总支出的38.8%,基本与上年持平。
2015年,全旗总财力246418万元,公共预算支出201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3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债务置换支出4169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90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7409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上级补助收入22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3万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88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832万元。
2015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11448万元,上解支出59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2040万元。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92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基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4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19.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8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6165万元,完成预算的97.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4万元 ,完成预算的167.9 %。
2015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15万元,完成预算的86.3%。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75万元,完成预算的1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451万元,完成预算的90.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4131万元,完成预算的65.6%;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85.7%。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初步汇总结果,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后,可能还有一些变化,待决算编成并经上级部门批复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全旗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旗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财政预算决议,紧紧围绕 “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的总体目标,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核心,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了保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2015年财税部门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管力度和税收清欠工作,全年共清理收缴历年尾欠的建安营业税2800多万元,做到了应收尽收,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达到13.7%。同时,全力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今年争取政府性债券资金54452万元,为缓解我旗财政支出压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民生资金足额到位
2015年,全力保障了人员工资、单位正常运转和涉及民生方面的支出。一是保障了惠农惠牧资金及时到位。2015年,共发放各类惠农惠牧补贴资金18003万元。主要包括:粮食综合补贴556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46万元,完善退耕还林现金补助2952万元,农林保险保费补贴2238万元,良种、禁牧、储窖等补贴资金6404万元。二是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发放。2015年共发放社会保障类资金39967万元。主要包括:城乡低保资金9589万元,五保供养、三无人员、孤儿供养补助资金1348万元,残疾人保障、高龄补贴、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家属补助等资金881万元,农村牧区困难家庭取暖用煤补贴、困难家庭现金直补3354万元,城乡居民、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资金13065万元,就业资金119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资金9662万元,抚恤、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870万元。三是全力保障扶贫资金及时到位。2015年共拨付扶贫资金9107万元。民生资金的到位,使城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2015年,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各类社会事业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出得到了保障。一是社会公益事业支出得到了保证。2015年,共拨付教育、文化、公共安全等社会公益事业资金13407万元。主要包括:义务教育保障、城乡低保和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资助、幼儿园和高中教育补助等教育资金支出9931万元,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乡村文化站建设等方面支出19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57万元。二是努力保障了全旗重点建设项目资金。2015年,共支付各类城乡建设资金51622万元。主要包括:市政建设资金9006万元,绿化工程资金4400万元,危房改造、街巷硬化、安全饮水等“十个全覆盖”工程类资金24337万元,偿还各类建设贷款本息4983万元,天然林保护、巩固退耕还林和沙源治理工程等环境保护资金6014万元,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等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882万元。
(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不断完善。2015年,全旗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补贴资金4.85亿元,比去年增加0.28亿元,增长6.1%。补贴对象68.8万人次,补贴项目涉及38大类52小项。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进一步完善,由原来从资金录入、审核、发放全部由财政部门一家操作,到目前由补贴对象户口所在乡镇录入、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财政部门统一发放。这样明确了苏木乡镇、项目主管部门、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使资金发放更加规范高效。
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我旗“一事一议”及美丽乡村建设,紧紧围绕自治区推进 “十个全覆盖”工作的要求,重点选取农牧民需求最迫切的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共安排和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一事一议”项目80个,项目总资金共计7368万元,项目覆盖全旗所有苏木乡镇。项目建设内容涵盖村内道路硬化、亮化、村容村貌整治、人畜饮水、环卫设施、小型广场等。
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年检制度不断完善,2015年共检出死亡未及时申报人员11人,节约资金65万元。二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循序渐进。2015年完成建设项目工程评审58项,报审金额51000万元,审定金额42974万元,核减金额8026万元,核减率15.7%;完成招标工程预算评审47项,报审金额17326万元,审定金额14760万元,核减金额2566万元,核减率14.2%;完成设备采购询价22项,报价金额1250万元,核准采购金额926万元,核减金额324万元,核减率25.9%。三是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完善。2015年政府采购范围和资金量进一步加大,采购方式逐步规范,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从招标公告到中标结果均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3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307亿元,节约资金376万元,节约率为2.79%。四是完成了财政供养人员和社会保障人群比对工作。2015年11月,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对全旗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和社会保障人群的信息进行了比对,比对结果与相关单位核实后,对重复领取财政资金人员进行了清理,截止11月底追回低保资金4.6万元。
围绕《预算法》的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强化。2015年,部门预算按“两上两下”的程序 ,按照资金用途进行科学分类,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部门预算资料,既简化了程序,又保证了预算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2015年财政支出基本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指标支付,没有预算的资金不予拨付,追加资金及时报告了人大常委会进行了预算调整。今年分别在8月和11月调整了两次预算,使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的偏离度逐步缩小。三是依法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以财政资金分配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都及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四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15年我旗启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全旗选取10个重点项目,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进行评价,创新工作机制。五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2015年,圆满完成地方政府性债务审定和置换工作,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融资渠道等奠定了基础。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可用财力增长较慢,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困难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扭转。二是政府债务管理体制的改变使融资难度加大,化解债务的任务较重。三是上级出台的惠民政策需地方配套资金逐年增加,以目前的财力已无力承担。这些问题需要逐步解决。
三、2016年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以及旗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2016年我旗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保障民生为基本出发点,以扶贫攻坚、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和“五城一区联创”等建设项目为重点,不断加强财政保障能力。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公开性,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我旗2016年预算安排原则:收入方面,公共预算收入总体增长12.3%,统筹安排非税收入,超收部分用于化解全旗的政府性债务,短收部分抵减本部门支出。支出方面,一是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和地方津补贴不留缺口,适当考虑机关事业公车改革、乡镇干部工作补贴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二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三是尽力安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涉及民生的配套支出。四是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适当安排偿还政府性工程建设债务资金。五是充分利用政府性债券资金安排 “十个全覆盖”、“五城一区联创”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国税部门安排1580万元,地税部门安排11200万元,财政部门安排3320万元。
公共预算收入16100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70038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46583万元,政府债券资金收入17475万元,上年结转15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62万元, 全旗公共预算总财力为 14992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旗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9924万元。按经济分类划分,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是:
——人员支出安排67439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45%。足额安排正常人员支出, 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补贴、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增加村干部工资和老支书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安排2468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1.6%。主要是全力保障乡村两级运转经费和机关单位公共运转经费,增加村级公用经费。
——地方财力安排的社会事业、建设经费和各项配套资金50413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33.6%。重点安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农林水、扶贫等专项配套资金以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偿还政府性工程债务等。
——非税收入列收列支安排1658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1.1%。
——上年结转专项资金支出安排1590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1.1%。主要是2015年未支付的专项资金。
——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支出安排26356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 17.6%。主要是2016年提前下达的部分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61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216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79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402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安排3402万元。主要用于兑付专项资金、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建设支出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475万元,同比增加1235万元,增长7.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649万元,同比增加1386万元,增长9.7%。由以下五项基金组成。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016年,全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817万元,上年结余5444万元。支出安排382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6440万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6年,全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534万元,上年结余5093万元。支出安排3739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5888万元。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6年,全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038万元,上年结余881万元。支出安排1123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795万元。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016年,全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安排7000万元,上年结余1940万元。支出安排690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040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2016年,全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6万元,上年结余157万元。支出安排6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7万元。
四、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了落实好旗委政府关于2016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千方百计壮大财政实力
一是积极培植财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项目落地的成功率。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增加有效税源。二是深入挖掘收入潜力,配合税务部门加大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力争完成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任务。三是继续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既要做到应收尽收,也要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专项补助和政府债券额度,增强我旗财政保障能力。
(二)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全面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
一是加大强惠农政策的投资力度。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政策和程序,及时兑现惠农补助。重点保障好“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和扶贫攻坚保障政策的到位。二是重点保障民生配套资金。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好60岁以上困难人员、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贫困残疾人、在乡复员军人等群众的扶助和救助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三是努力保障围绕“五城一区联创”工程的市政建设、绿化、亮化等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四是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偿还政府性工程建设债务,努力化解政府债务。
(三)全面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分三种类型,一是结余结转在财政部门未拨付的资金。二是财政已计划列支或拨入单位财政又借回资金。三是单位项目未实施,资金在单位账户闲置的项目资金。总之,不管是哪种情况,凡是存在结余结转现象都需要清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精神,对项目未实施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收回财政,全旗统筹安排其他项目。对结余结转两年以内、一年以上的专项资金收回财政,在不改变大类的情况下重新安排。
(四)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努力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预算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按照一保人员工资、二保公共运转、三保基本民生、四保重点项目的顺序安排预算。根据《预算法》规定,经旗人代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因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支出的,必须报旗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办理预算调整程序。经旗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将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启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2016年起,财政绩效评价制度全面推开,各部门根据评价结果编制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做为下一年安排项目的依据。三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启用工资薪金信息系统。继续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直接支付程序,所有资金必须直接支付到工程中标企业。全面启用工资薪金信息系统,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部与财政集中支付系统联网,所有人员工资都纳入工资薪金系统管理,并通过工资薪金系统发放。
(五)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资评审力度,除了对所有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外,继续加大对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的评审,逐步推开对地方配套资金进行先评审、后预算的办法,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完善财政供养人员年检制度,努力将所有财政补贴的个人类资金都纳入年检范围。四是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财政内部风险监控工作,加强与审计、监察等各部门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资金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一卡通”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五是继续完善财政保障人群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领取财政资金的人群全部纳入系统进行比对、管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真实、有效、完整,彻底清理多头领取财政资金的现象。六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扩大采购规模,积极理顺管理机制,全力促进规范操作,大力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六)规范举债融资渠道,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是积极争取自治区发行的政府性债券资金,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债务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地方配套资金。二是当年的政府性工程必须纳入预算当年偿还,不得形成新的债务。三是加强PPP项目的建设力度。研究和探讨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我旗基础设施建设,缓解财政压力。四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根据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指标,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对高风险的债务要进行风险预警。
(七)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按照上级财政安排,2016年我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完成向美丽乡村建设转型升级工作。结合“十个全覆盖”工作要求,全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000万元,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奖补资金2000万元。安排项目80个。项目安排主要围绕“十个全覆盖”要求开展。一是继续加大村容村貌建设力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原则,建立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和建管长效机制。二是将小型农田水利、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农村牧区道路、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农牧业综合开发纳入财政奖补使用范围。三是开展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把绿色发展、清洁发展理念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
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已经明确,完成预算任务责任重大。我们要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狠抓财政工作的落实,为推进全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