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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财政局参加全区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月2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全区财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我县党政大楼六楼会议室,财政局总会计师兼副局长张春英、审计股及国有资产管理股股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兴和县分会场视频会议。

  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主持会议。会议总结“十二五”时期及2015年全区审计工作,对2016年审计工作作出部署。

  王君在批示中对近年来全区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勇于担当、认真履职,进一步开创我区审计工作的新局面。一要创新审计理念、自觉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二要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突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加大财政、经济责任和“十个全覆盖”工程等项目的审计力度,更好地发挥审计机关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审计监督的反腐倡廉作用。三要坚持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深入研究新常态下审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完善审计制度机制,为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供制度保障。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审计干部,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推动审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更加有力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巴特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改革创新和组织领导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和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述职述廉、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