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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2015年,兴和县政府采购工作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服务财政改革与发展、围绕促进廉政建设、围绕强基建制,进一步规范了采购事项审批和管理,扩大了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不断深化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公开、公平、节约、高效”的采购原则和要求,规范采购事项审批和管理,进一步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依法组织和实施政府采购事项。2015年,全县共开展政府集中采购19批次,政府采购预算17732.53万元,实际采购支出金额16009.74万元,节约资金1722.79万元,节约率为9.71%,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