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经济增长放缓、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应对措施,克服经济运行中的各种不利因素,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落实组织收入工作,依法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全旗财政执行情况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任务
2015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4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16955万元的109%,圆满完成年初预算任务,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6870万元增加1623万元,增长9.62%。
收入分部门来看:
国税部门完成12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1255万元的101%,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增长了1.53%。
地税部门完成146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14000万元的105%,比上年同期增加1121万元,增长了8.28%。
财政部门完成25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1700万元的151%,比上年同期增加483万元,增长了23.12%。
二、财政支出不断增加,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2015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943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54398万元增加5038万元,增长2%。从支出结构看,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个人支出部分69576万元,占总支出的26.8%,比上年增加11308万元,增长了19.4%,主要用于提高兑现了村级现任村干部报酬标准、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费以及抚恤金和丧葬费按照抚恤金新标准执行,全额兑现了2014年休假工资、年度事业人员工资晋级、行政人员工资五年晋级以及增人增资等支出;二是公用支出部分8015万元,占总支出的3.1%,比上年减少200万元,减幅2.4%。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大力压缩会议费、培训费以及“三公”经费等费用支出,节约了公用经费的支出;三是项目支出部分181848万元,占总支出的70.1%,比上年减少6067万元,减幅3.2%,主要原因是今年权责发生制列支的项目资金较去年减少。
2015年,上解支出2292万元,其中:上解自治区支出98万元、上解市级支出2194万元。
三、财政收入结构日趋合理、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2015年,在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5506万元,比上年增加1176万元,增长8.21%,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4%;非税收入2987万元,比上年增加447万元,增长了17.59%,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