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对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意见》明确,当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本科类一次性资助4万元,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一次性资助3万元,其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今年,为确保察右中旗低保家庭子女2015年升入普通高校学生顺利入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我局已审核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学生数,及时发放资助资金,截止9月19日,察右中旗财政对第一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已下发完毕,共计资金598万元,其中本科受助金额448万元,受助112人;专科受助金额150万元,受助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