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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2日在化德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化德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以及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严格执行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核心,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全面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和财政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公共预算收入161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599万元,增长3.8%。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53658万元;上级专项性转移支付10456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0357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999万元。汇总以上收入项目,全县总财力共计186771万元。

2014年,全县公共预算支出1785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4%,同比增加30221万元,增长20.4%。全县上解支出82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总支出179630万元。

  全县总财力减去总支出,滚存结余7141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33万元、上年结转3112万元,基金收入总计15976万元。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29万元,上解支出15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下年4212万元,全部为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9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90万元,上年结余5756万元),本年支出99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029万元。由以下四项基金组成。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66万元,上年结余1555万元),本年支出20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23万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8万元,上年结余2524万元),本年支出19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02万元。

  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0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48万元,上年结余1655万元),本年支出58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83万元。

  4、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万元,上年结余22万元),本年支出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万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县级不列预算。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初步汇总结果,上报市及市上报自治区、中央后,有些上下级结算事项可能还有变化,待决算编成并经市批复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4年,全县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财政收入保持了增长,民生支出、重点支出得到了保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

  一是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力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千方百计壮大财政实力。

  2014年,财税部门通过加强税源监控、挖掘收入潜力、强化收入征管和加大清欠力度等措施,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完成了年度调整预算任务。争取专项性转移支付104562万元,同比增加23736万元,增长29.4%。

  二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2014年,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全县农林水支出29573万元,同比增加3849万元,增长15%;支持以马铃薯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和标准化规模种养业基地建设。落实种养业保险、农业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等资金,增强了农牧业抗灾防灾能力。继续发放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扶持节水增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和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三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建设。

  2014年,全县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支出77177万元,同比增加32457万元,增长72.6%,主要是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同比增加23178万元,增长564%。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的补助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每人每月由343元提高到384.4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由2667元提高到3000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280元提高到320元。为全县21525户低收入农户发放煤炭补贴1291.5万元。加大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对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残疾人群发放生活补贴,其中:为全县5547名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发放现金直补832万元,为全县1341名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20万元。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三民、三无人员补助标准。强化了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保障。促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了农村危房、城镇棚户区改造和乡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缓减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014年,全县教育支出19952万元,同比增加2150万元,增长12.1%。加大对城乡低保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资助(分别资助452人、1526万元和478人、72万元)。全县科技、文化、体育、传媒等方面支出1626万元,支持了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性文化建设、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加大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有力地支持了农村基层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县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和维护支出3396万元,重点支持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060万元,同比增加3877万元,增长54%,重点保障了“十个全覆盖”重点工程和社区服务场所改造。

  五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2014年,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成效。强化了预算编制管理,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支出定额标准逐步完善,预算编制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初步建立了财政内部预算执行岗位责任动态监控机制及廉政风险识别、防控机制,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明确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范围、主体、内容和形式,为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加强了政府债务管理,对全县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强化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推行公务卡结算,清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各位代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可用财力增长较少,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突出;二是预算约束力不强,依法理财的环境尚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风险意识不强,管理有待提高;三是政府债务余额存量偏高,化解债务的任务较重,财政压力大;四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不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通过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贯彻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增收节支、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也面临着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问题。收入方面,财政有效收入增长乏力,推进税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将减少一些收入。支出方面,保工资、保运转、保政策性配套等刚性支出居高不下,深化改革将面临不少增支项目,化解政府债务负担较重。

  根据以上形势分析,2015年我县预算安排以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本出发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有效提高预算约束能力。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以及县委、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2015年全县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81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616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预算安排 14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863万元,下降5.6%;非税收入预算安排331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479万元,增长298.3%。

  分部门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国税部门预算安排4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420万元,增长116.3%;地税部门预算安排10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3129万元,下降23%。税务部门增减因素主要是营改增。财政部门预算安排281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325万元,增长479.4%。

  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下面,报告全县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预算安排的原则:一是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和地方津补贴及离退休费不留缺口;二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基本公务费标准不变;三是全力安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农牧业、科技文化等涉及民生的配套支出;四是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保证政府债务按期偿还;五是提高各部门非税收入统筹力度,用好上级专款,统筹预算安排,发挥预算盘子的政策引导作用;六是地方政府债券要优先用于化解存量债务和按照有关规定消化财政暂付款,同时重点安排“十个全覆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是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编制2015年预算的要求,不编赤字预算。

  (一)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81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31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471万元,返还性收入605万元),全县预算总财力70995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75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支出227万元,全县预算可用财力为70693万元。比上年预算可用财力97280万元,减少26587万元,下降27.3%。减少因素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未提前下达1729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减少978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减少2786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减少22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4703万元);返还性收入减少15万元;上年专项结转减少10357万元,上解支出增加37万元。而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支出减少773万元,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44万元。由于支出压力大,为发展县域经济,适度举债,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864万元,加上可用财力70693万元,财政总收入7955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县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79557万元。

按经济分类划分,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2015年全县人员支出预算安排43659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79557万元的5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6万元,增长2.9%。增长主要因素是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划及事业人员职称聘用。

  2、基本公用支出预算安排5763万元,占预算总安排79557万元的7.2%,比上年预算减少175万元,下降2.9%。减少的主要因素是去年提前支出列入预算。

  3、项目及专项配套资金预算安排30135万元,占预算总安排79557万元的37.8%,同口径比上年预算减少8597万元,下降22.2%。其中:

  (1)用于民生方面支出12746万元,占项目及专项资金安排的42.3%,占预算总安排的16%,同口径比上年预算增加1174万元,增长10%。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丧失劳动力和贫困残疾人现金直补、低收入农民取暖用煤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保障性住房、教育、计生、农牧业保险及“一事一议”和“十个全覆盖”工程等专项配套资金。

  (2)重点项目投资支出预算安排6000万元,占项目及专项资金安排的19.9%,占预算总安排的7.5%。主要用于互助幸福院、市政建设、绿化、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及其偿还欠款。

  (3)其他项目及专项配套资金支出11389万元,占项目及专项资金的37.8%,占预算总安排的14.3%。主要支出项目分别为:

①商品服务支出3389万元,占预算总安排的4.3%。主要用于项目及专项业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1072万元,占预算总安排的1.3%。用于消防购置器材装备20万元,公路养护152万元,教育校舍危房改造900万元。

ƒ其他支出6928万元,占预算总安排的8.7%。用于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6328万元,预备费600万元。

  按功能分类划分,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0.1%。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部门专项业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372万元,比上年减少278万元,下降7.6%。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消防营房维修费,购置器材装备,灭火和抢险救援保障经费等专项业务支出 。

  3. 教育支出14172万元,比上年减少1030万元,下降6.8%。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及寄宿生生活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事业费、高中“两免”资金及助学金、教科研经费、校长职级津贴、教师奖励资金,校安工程贷款本息等项目支出。

  4.科技支出189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5.6%。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科技人员下乡补贴、冷冻精液补贴、科普经费等项目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3万元,比上年减少37万元,下降3.3%。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文化事业发展、广播电视、群众文化活动等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75万元,比上年增加2488万元,增长14.6%。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城乡低保、丧失劳动力和贫困残疾人现金直补、优抚救济、退役安置、五保供养、残疾人康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收入农民取暖用煤补贴、幸福院入住户数补贴等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831万元,比上年减少144万元,下降2.1%。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补贴、公共卫生服务、计生配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项目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224万元,比上年减少774万元,下降77.6%。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环保监察及应急、农村环保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26万元,比上年减少2044万元,下降37.4%。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污水处理项目本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规划编制等项目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7052万元,比上年减少2097万元,下降22.9%。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农畜产品检验检查、病虫害控制、国际农发基金本息、农村动物防疫人员补贴、草原监督管理体系、林业禁牧及防火费、水库管理及维护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保险、林业保险等项目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573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3.5%。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公路养护等项目支出。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76万元,比上年减少2799万元,下降82.9%。主要是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办、服装局等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

  13.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186万元,比上年减少206万元,下降53%。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扶持旅游发展项目支出。

  14、金融支出59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28.3%,主要是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

  15、国土气象等支出2149万元,比上年增加1732万元,增长415%。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土地资源储备贷款本息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1796万元,比上年减少506万元,下降22%。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安康廉租房贷款本息等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8万元,比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7.4%。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利息补贴。

  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安排1328万元,比上年减少3900万元,下降74.6%。主要是融资贷款付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19. 预备费安排6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增长100%。

  20.其他支出62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53万元,增长39%。除安排金融办、人武部等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民兵训练基地建设费、偿债准备金等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254万元,收入项目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3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683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8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800万元,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54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36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506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50万元;廉租住房支出18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00万元。二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0万元)。三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73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21万元,上年结余6029万元),本年支出9717万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7633万元。由以下四项基金组成。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3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7万元,上年结余2223万元),本年支出209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55万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7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2万元,上年结余2602万元),本年支出20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14万元。

  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2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83万元,上年结余1183万元),本年支出552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40万元。

  4、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万元,上年结余21万元),本年支出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没有业务,不列预算。

  三、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为了落实好县委、政府关于201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本次会议精神,根据上述预算安排以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财税部门要从我县实际出发,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一是做好税源测算、落实和监控,把税收任务落实到部门、企业和项目;二是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专项补助和政府债券额度,增强我县财政保障能力。

  (二)大力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本着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大力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一是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台账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的源头控制和动态管理,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目标;二是全面落实 “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公开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三公”经费的局面,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三是落实好重新修订的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公务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大对上述经费的监督问责力度。

  (三)全面保障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重点要落实好我县涉及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的资金安排、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一是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及时下达强农惠农富农补贴。重点保障好“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和扶贫攻坚保障政策的到位。二是落实好民生保障政策。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对农村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孤残儿童等群众的救助力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互助幸福院建设工程,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三是落实好社会公益事业保障政策。增加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推动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性科普事业、城乡公益性文化事业、群众性体育活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等扶持制度建设。

  (四)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化解存量债务、制止违法违规举借新债,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一是规范管理,逐步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二是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的甄别工作,为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降低融资成本、优化期限结构奠定基础。三是积极争取上级地方政府债券新增额度,积极化解存量债务。

  (五)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为了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精神,各部门要分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编制预算时,财力要打足,支出要体现全面性、合理性和预见性,预算没有安排的项目,不予办理支出。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办理追加的支出事项,必须有现实的收入来源并履行法定调整程序,努力降低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的偏离度。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在2014年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办法、规范程序,使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各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预算变更、结算和决算实行全程评审,“内审”和“外审”相结合,重大项目评审主要采用“外审”的组织形式进行。三是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在严格控制新增借款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消化以前年度发生的财政对外借款。四是强化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意识,全面履行财政执法职责,强化对财税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五是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和机制建设,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支付责任监控机制,提高支付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把财政监督做为财政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和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已经明确,完成预算任务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狠抓财政工作的落实,为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