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我县农村牧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农村牧区高利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乌金办字〔2020〕19号)文件精神,从5月15日至6月14日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项工作得到了我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积极落实,按要求完成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有效遏制农村牧区高利贷发展势头,维护广大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
1.违法向农牧民发放高利贷行为;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威胁、恐吓、骚扰等暴力手段或软暴力手段向农牧民催收贷款的;
3.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套取资金高利转贷给农牧民等犯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
4. 经常性地向不特定农牧民对象发放高利贷款的“职业放贷人”群体。
三、我县相关单位具体开展情况:
1、金融办开展情况。加强对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和配合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并整理汇总上报市金融办。本月金融办向各乡镇发放《关于打击农村牧区高利贷》公告海报,要求粘贴在人流密集处或者所在辖区公告栏内;并在我县政府网发表《关于打击农村牧区高利贷》公告;联合公安部门、金融机构下乡开展打击农村牧区高利贷宣传活动,并组织村民开展打击农村高利贷内容宣讲等。
2、公安局开展情况。我县公安局根据《文件》要求,立即开展摸排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0474-4200662)、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安凉城广泛进行宣传,在平安凉城发布了《关于打击农村牧区高利贷》公告和《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公告,除了在我县岱哈广场现场做宣传活动外,还以互联网、短视频等方式,线上和线下进行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并向微信公众平台平安凉城发布《凉城县公安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信息,拓宽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农村牧区高利贷有关案件;成立专班受理举报线索,并对办理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及时依法严厉打击。
3、检察院开展情况。以加大举报宣传为载体,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宣传实效;我县检察院紧扣“平安建设”,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县检察院从2020年1月1日起未收到相关案件,未受理过农村牧区民间借贷民事案件。
4、法院开展情况。围绕农村牧区高利贷风险防范方面进行定期排查、基层协商调解、依法打击和规制、宣传引导等多项工作机制,推动农村牧区高利贷由专项治理向常态管理转变。从今年以来,县法院未收到相关线索案件,今后在受理此类案件后,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
5、司法局开展情况。各司法所均已深入各个乡镇开展高利贷相关法律宣传,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充分认识到高利贷的危害。为村民提供了规范的民间借贷合同文本,并鼓励村民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申请调解。今年以来未接到过矛盾调解案件。
四、整治行动总结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经过我县公检法摸排、宣传、接收举报等举措以及各乡镇每月报送摸排情况表来看,没有发现农村牧区高利贷情况;没有发现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威胁、恐吓、骚扰等暴力手段或软暴力手段向农牧民催收贷款的行为;没有发现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套取资金高利贷转贷给农牧民等犯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没有经常性地向不特定农牧民对象发放高利贷的“职业放贷人。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民间高利贷违法借贷问题深入人心,起到了宣传警示作用,为维护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打赢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打下来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