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财政集中收付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本职,抓好资金审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严把重点支出关。对三公支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项目严格审核是否违规超标,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2020年6月1-12日集宁区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受理情况
一、共接待预算单位99家,受理业务1031笔,受理金额8,340万元。其中审核通过434笔,涉及金额6,538万元。
二、 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集宁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将超标准、超范围的事项上报。
(二)、预算单位提供购货清单金额与实际报账金额不符。
(三)、预算单位工程类项目没有按《集宁区财政集中收付中心资金审核暂行办法》要求提供工程合同。
(四)、预算单位提供的销售合同中对于买卖标的物,价款及支付方式等内容描述不完整,过于笼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