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至4月21日,自治区督查八组由张耀处长带队,一行三人赴我县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扶贫专项资金、京蒙扶贫协作资金、应纳入贫困旗县涉农涉牧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以及“三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以及中纪委踏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情况;审计署及审计厅审计发现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情况;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和项目公告公示情况;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执行情况;扶贫资产管理情况等。
我县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在提前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分管财政工作的县领导和财政局主要领导向督查组作了工作汇报,并协调涉贫部门和乡镇向督查组提供扶贫项目进展情况、账务资料及佐证资料。督查组查阅相关资料后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县下一阶段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