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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国资股有序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国资股有序开展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工作。

  财政局国资股从2019年6月起,要求各单位每月6日前从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上报上月资产月报。各二级单位向主管单位报送资产情况单户表;主管单位向我股室报送资产情况汇总表。同时,我股室完成月报数据审核后,将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资产月报复核确认表》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我股室高度重视资产月报工作,积极配合市国资委开展资产月报编报工作,每个月都能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