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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2020年1-3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季度,我局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作为,积极创新理财思路,在疫情发生后,我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在优先保障防控经费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3月末,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7890万元(上划后,区级收入完成2170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317438万元的27.69%,同比减少10392万元,下降10.57%。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86481万元,同比减少2316万元,下降2.6%;非税收入完成1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同比减少8077万元,下降85.1%。

  二、收入按级次完成情况

  1、上划中央收入累计完成46042万元,占预算任务的37.08%,同比下降1.14%。

  2、上划自治区收入累计完成9151万元,占预算任务的32.17%,同比下降8.88%。

  3、上划市级收入累计完成10990万元,占预算任务的32.51%,同比下降9.1%。

  三、收入按征管部门完成情况

  1、集宁区税务部门累计完成86481万元,占预算任务的21%,同比下降2.6%。

  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409万元,占预算任务的4.17%,同比下降85.14%。

  四、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基金收入。1-3月份,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2936万元,同比减少11676万元,下降79.9%,主要是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大幅减少,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累计完成3000万元,同比减少9962万元,下降76.9%。

  2、政府基金支出。1-3月份,本级政府性基金累计支出32636万元,同比减少9734万元,下降23%,其中:城乡社区安排的支出累计完成32582万元,同比减少9704万元,下降22.9%。

五、全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3月末,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7083万元,同比减少19151万元,下降15.2%,完成预算任务489683万元的21.9%。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综合上述分析,一季度全区财政收支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1、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区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运行不佳,税收收入持续下降而非税收入也减收明显。2、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开工不足,主体税收下降幅度大,部分小税种增收,但也难以拉动整体税收增加。3、支出进度也不尽人意,全区一般公共本级预算支出完成107083万元,下降15.2%,在去年同期较高基础上没有实现新的突破。


  我们将补短板,强弱项,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一是强化预算安排,科学组织收入。要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充分估计未来面临的困难,着眼于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既要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以及落实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有关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又要尽力挖潜潜力,弥补财力缺口,夯实收入基础,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二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三保”资金支出需要,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要积极培植新的财源,不断巩固财政原有增收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支持有发展后劲的微小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其造血功能,以增强税收增长后劲。四要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目标责任。将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目标,分部门落实,综合调控,确保均衡入库。4、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的需要。民生工程仍然是今后工作的重点,保稳定、保工资、保运转是工作的重心,通过预算安排,合理调度、整合资金等方式,集中财力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领域倾斜,特别要保障脱贫攻坚工程及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