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子王旗政府采购部门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政府采购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乌政办发【2018】26号)的规定,对近年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十项问题进行排查,经排查,未发现存在问题,整体运行良好。
二是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工作。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乌财购〔2019〕1215号)文件要求,我局2019年11月份对2018年度在我旗进行政府采购的24家代理机构以及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采购代理、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开评标情况、中标情况、合同管理、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档案管理以及质疑处理十个方面。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代理机构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