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级财务管理运行状况
(一)规范制度引先。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化德县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全面推进财务“村财乡代理”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了村级财务管理做到“四不变”(即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独立核算权不变、村债权债务管理权不变,经营自主权不变)和“八统一”(即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民主理财制度,统一财务公开制度,统一记账方式,统一使用票据,统一报账时间,统一审核记账时间,统一帐据归档保管)。此外,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制定了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如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
(二)建立了管理机构。县、乡(镇)、村充分认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村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各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村级财务的监管。县、乡(镇)两级将执行制度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目标管理,作为考核乡(镇)、村两级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和监督。
(三)推行了“村财民理乡代理”。各行政村由乡镇财政所对村级财务实行帐据代管。在代理过程中形成了两种模式;一种是村级财务档案和票据乡镇管理,分季分月集中在乡镇记账,接受财政所的知道和监督;一种是村级财务档案乡镇管理,账务由财政所代记。开设银行专户,每个村委会都在所在乡(镇)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严格了审批监督。农村财务管理离不开民主监督,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是对村级财务实施监督的组织。各行政村在民主监督中要求,对每笔开支,经办人均要在票据上注明开支事由,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 村级资金的收支实行量入为出的原则,账目要按季度张榜公布,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300元以下开支由村主任签批, 300-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审批,1000元以上则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审批,所使用的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年终所有支出票据都要到乡镇财政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三个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入账。 切实杜绝不合规、不合理的各种开支,将农村妥善保管财物资料,避免资料丢失。
(三)稳定会计队伍,定期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要建立村级财物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做出明确规定;对村级财会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财经知识,使党的惠农政策能在第一时间里贯彻落实到村组;所有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村财务工作监督机制。一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二是针对一些乡镇存在的财务不民主、账目不规范等问题,不断完善民主理财制度,逐步规范财务公开制度;三是建立并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约束和外部监控制度,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核和不定期抽样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