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保障工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批)和贫困旗县农村公路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19]696号)文件要求,结合集宁地区实际情况,我局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认真编制了2020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县、乡、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工作。
2020年我区车辆购置税用于:县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计划1条、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计划1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计划7条,处治隐患里程24公理,总投资243万元。我局将积极配合,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资金保障。同时,我局也会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加强配合,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