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进行创城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年内,为确保创城工作的顺利进行,集宁区财政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积极贯彻落实全区创城工作的安排部署,并据乌财预(2019)892号文件安排,及时拨付了城管创城专项资金确保创城工作的顺利开展。
创城是集宁区人民的美好期望,在建设特色山城的同时,集宁区财政局及时足额落实创城资金,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创城资金保障,以确保优先调度、及时拨付。与此同时,集宁区财政局也会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对创城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