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扶贫工作部署,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促进资金分配下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局长牵头、分管局长负责、各相关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分工合作、有效衔接,确保监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任务,压实股室工作责任。确保了按时间节点,对标对表推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规范、纠偏、预警作用。
三、采取多种措施,提升业务水平。及时组织监控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培训会,对监控平台的操作、扶贫资金预警规则等进行培训;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上级发布的信息、交流监控工作中的疑问,促进监控水平提升。
四、加强督导,注重与相关部门横向沟通协作。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联系,确保按时完成监控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全旗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中扶贫资金分配40792.65万元,资金分配率100%;预算下达40792.65万元,资金下达率100%;支付关联39421.94万元,支付率9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