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集卫健政字【2019】第240号《关于提请集宁区政府常务会研究2019年度新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的请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扶助关怀工作,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经济、医疗、养老、住房、照料等方面的困难。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的通知》(内卫计家庭字【2015】918号)文件指示,于8月15日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及时拨付了118.49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经费,此项资金全部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经费实施项目中。该工作的实施有助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辅助关怀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