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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财政局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文件集党办发【2018】13号《关于集宁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管理一体化工作,有效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规范化、无害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工作,依据中共集宁区委办公室相关文件和经费申请报告,于8月16日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及时拨付了70万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经费,此项资金全部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改革实施项目中。该工作的实施能够使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全面推进以及整体提升,有助于城乡环卫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