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集宁区财政局组织全局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重点部分聘请了专业老师作了详细充分的讲解,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部署和推进。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挥着重要作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财政部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确保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以加强资金违规管理使用责任追究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违规管理行为“零容忍”,有力推动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