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乌财非税【2019】834号《关于2017-2018年自治区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的要求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严肃计提政策。在计提出让收益中,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规定的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并按预算收支科目核算要求严格执行。
二、细化计提方式。规定了教育资金按季计提,年终统一清算,严控土地成本性支出,确保在土地出让收益中及时、足额计提教育资金。
三、加强资金监管。加强教育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明确计提的教育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在安排财政性教育经费时,要将教育资金与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