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集直党发【2019】177号《关于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全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精神,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充分展示集宁区近年来取得的显著成就,区委、政府决定由区直机关组织代表队参加演出,依据中共集宁区直属机关委员会相关文件和经费申请报告,于7月16日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及时拨付了5.1万元区直机关党委“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合唱展演”活动经费,此项资金全部用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合唱展演”活动中,确保此次活动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