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县区动态

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保障行政政法 各项支出

  一、健全“三公经费”月报制度,着力控制“三公”支出。在对区直党政机关建立“三公经费”月报制度的基础上,将月报统计范围扩展到全部区级预算单位,动态把握区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厉行节约工作,并争取把“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安排范围之内。

  二、加强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适时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全部用于政法部门,并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人民法院办案专款严格在资金使用范围内使用资金,不得挪用办案(业务)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弥补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用房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足。

  三、抓好民生工程和公共财政政策落实。制订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水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理念,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分工协作机制,规范风险廉能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在财政改革发展中发挥行政政法职能作用。努力使行政政法股的每一项工作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