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准备期内,集宁区财政局遵循“渠道清楚、不重不漏、便于操作”的原则,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截至2019年7月24日,已缴费的参保单位共40家,1、个人工资应缴费共计388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个人工资按比例8%应缴费2588万元,职业年金个人工资按比例4%应缴费1294万元。2、财政补发“中人”退休养老金共计239万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有关政策,加强缴费环节的计算核对,确保不发生重复、遗漏问题,将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圆满完成。
实施准备期内,集宁区财政局遵循“渠道清楚、不重不漏、便于操作”的原则,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截至2019年7月24日,已缴费的参保单位共40家,1、个人工资应缴费共计388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个人工资按比例8%应缴费2588万元,职业年金个人工资按比例4%应缴费1294万元。2、财政补发“中人”退休养老金共计239万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有关政策,加强缴费环节的计算核对,确保不发生重复、遗漏问题,将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