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我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期开展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必须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免费培训时间为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11月30日。年度课程开通之日起90天年内有效,会计人员需在有效期内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考试的,需要重新选购课程进行补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考试合格后方可记载本门课程的学分,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至以后年度。连续三个年度或累计四个年度没有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按照财政部规定,视作不符合从事会计工作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转入异动会计人员数据库,不再按照会计人员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