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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财政局关于上缴草原植被恢复费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文件乌财非税【2019】772号《关于拨付2019年1-3月草原植被恢复费分成收入的通知》精神,我局将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拨的2019年1-3月草原植被恢复费分成收入汇入我局非税收入专户,金额为780873.8元,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103044436,草原植被恢复费收入”科目,并于2019年7月及时联系相关执收单位填制“非税收入缴款书”确认收入并缴入同级国库,同时与同级国库及时进行了账务核对,保证上缴国库的金额、项目名称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