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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制度 顺利推进

  为了及时掌握国有资产动态情况,及时发现 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乌兰察布市国资委统一部署,我旗全面推行了国有资产月报制度,该项制度从2019年2月正式实施,到目前进展情况顺利。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中旗财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召开了全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编报工作会议。为资产报表编制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

  二、确定编报范围、严格上报时限

  察右中旗资产月报编报范围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编报内容包括资产情况单户表、资产情况汇总表、地方资产分布情况表等。各行政事业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产月报,报送旗财政局国资办。

  三、加强审核、提高数据质量

  在资产月报编制过程中,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财务会计核算规定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资产数据信息准确、完整、真实,杜绝虚报、瞒报、错报和账实不符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