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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财政局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丰镇市纪委办公室《关于2019年清明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丰纪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局传达文件精神。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遵守党规党纪,做到“十个严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以及乌兰察布市和我市规定,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

二是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股室要加强教育引导,严格遵守纪律,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违规发放和赠送购物卡、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是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重大事项、突发事情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各股室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把严明清明假期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教育管理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形成廉洁过节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