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2018年,四子王旗财政局依据四子王旗委、政府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整合、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查检查等多个方面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一是加大本级预算,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2018年旗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2823.86万元,比2017年增加610.4万元,增幅为27.5%。整合涉农涉牧资金13756.52万元,涉及5个方面: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925.12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中央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342万元;3、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3342万元;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00万元;5、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247.4万元。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6589.12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7167.4万元。二是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及早发挥效益。2018年上级下达扶贫资金31443.94万元,其中:扶贫办扶贫资金8636.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4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40万元,易地搬迁17499.54万元,京蒙帮扶资金3727.5万元,到年底已全部拨付到位,拨付率为100%。三是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资金监管。为了保障财政扶贫资金切实用于脱贫攻坚,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四子王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子王旗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从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投标以及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全覆盖地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