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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完成2018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清算工作

  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就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乌财金〔2019〕47号)文件精神,我局协同就业局、信用联社、邮储银行等多家单位,对2018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情况进行清算。

  经过认真核查,我市未发现超范围和额度贷款的发生,完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全年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笔,发放金额455万元,贷款期限为二年期。

  二、截止2018年末,到期的贷款1090.5万元,共计277笔,按期全部收回,回收率100%。

  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全年应付实付贴息48.08万元,本年实际支付给银行贴息金额为48.08万元,其中信用联社实付贴息43.03万元,邮政储蓄银行实付贴息5.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