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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财政局认真完成耕地占用税地方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税务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地方立法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集宁区财政局及时联系税务局、国土局和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全面了解耕地占用税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认真完成了2015年—2018年耕地占用税入库情况和人均耕地面积的数据统计,并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