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制度、办法,拟订具体的实施意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财政局内部各股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规、政策和制度情况。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重要作用。
加强内部自身建设。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开展权职梳理流程规范、风险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和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层层负责,强化干部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以便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工作。
强化各股室督导工作。为保证专项治理质量,各相关股室之间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验收治理效果。有关业务股室要组织力量开展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股室,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积极探索财政内部监督。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通过检查和评价财政机关内各业务股室及所属单位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会计管理等活动的真实、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促进财政机关内部财政和财务管理,以及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同时,也是财政机关加强内部控制,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对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如实反映,并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