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兴和县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大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自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启动以来,兴和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使干部职工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法治观念和防范能力,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立足财政职能,及时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大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我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