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是乌兰察布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贯彻执行财税政策、实施财政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 观经济政策;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研究拟定市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库 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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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为了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政策,兴和县财政局先后两次对全体职工干部的养老保险进行了核算并督促补交。局财务人员核算并制作了全体职工干部补交养老保险明细表,告知职工补交养老保险的相关账户。在全体职工干部的积极配合下,工作很快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