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县财政局迅速行动、严密部署,与各部门单位协同发力,助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创城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创建工作需要资金投入,相关领域、各个方面都需要财政支持。兴和县财政局始终把创城工作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之一,积极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为创城提供资金保障。把文明城市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早安排,及时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全力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从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均衡性、实效性等方面,强化创城专款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