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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王旗城乡低保对象以户施保综合认定工作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家庭认定体系,完善全旗“档案统一、以户施保、按标施保、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模式,根据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子王旗城乡低保对象以户施保综合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四政办发[2018]128号)文件精神,四子王旗城乡低保对象以户施保综合认定工作全面启动。此次工作的全面启动使得四子王全旗低保家庭成员认定、家庭中既有农业户也有牧业户或非农业户的认定、重特大门诊特慢病认定、残疾人认定、劳动能力认定、低保家庭收入的认定、家庭财产的认定都有了可靠的依据。

  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家庭,按核定的家庭收入进行按标施保、差额救助。城镇按月、农村牧区按年人均补助水平分为A、B、C1、C2三类四档,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纳入施保范围的,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发放低保金,每季度首月10日前或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低保资金统一实行“一卡通”发放,实际发放明细均应与低保信息系统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