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非洲猪瘟疫防控紧急会议及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集宁区财政局又拨付150万元,积极配合全面开展非洲猪瘟疫防控工作。
加强检疫监管,要求各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养殖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举报疫情核查制度,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在城区所有出入口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立动物防疫关卡,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切实做好对过往运载生猪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消毒和登记等工作,对发现问题的生猪和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在非洲猪瘟防控过程中,对疫区划定范围内和城区内泔水喂养的生猪进行了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共计1848头,共缴销毁疑似非洲猪瘟肉品843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