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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预算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整合人力资源,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根据《会计法》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委、政府决定在财政局设立会计集中核算股。会计集中核算股从2018年9月1日正式运行,目前有32个单位首批纳入会计核算股进行统一核算管理。

  为切实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审核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股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核算单位财务活动;负责审核汇总核算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制,管理会计档案等。

  会计集中核算股是在财政局设置的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保障机构。在不改变各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的基础上,只设报账员,会计集中核算股代理各单位行使会计核算及监督职能。

  会计集中核算股的成立是为了实行集中核算,与纳入核算有关单位加强配合,相互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做好服务,通过各核算单位的报销审核,就是要从制度上,根本上规范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打造我县政府管理工作的新名片。(商都县财政局王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