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卓资县财政局全面深化改革共承担19项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现已完成13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公司制度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县政府出台了卓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卓资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卓政发[2017]60号文件),县国有企业已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将持续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二是推动落实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全县“三供一业”涉及的两家单位已正式签订合同。
三是推动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进财政事权法治化、规范化。等待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相关细则和配套措施后,实施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四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细化公开内容。2018年4月4日完成卓资县2018年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近日,将对卓资县2017年政府及部门决算工作进行公开。
五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逐步使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进行了专项评价,并积极探索财政绩效管理评价机制,逐步使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六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从2017年6月份开始实施,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于2018年8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七是制定化解政府债务方案,创新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方法手段,建立完善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严控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成立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卓资县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方案》和《卓资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应急处置预案》。
八是落实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文件要求,协助税务局、环保局做好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的收入征缴工作,严格按规定比例、规定级次入库。
九是改革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优化存量、扩大增量,支持结构调整、资源环境保护和科技研发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各项财政补贴政策,严格资金管理,及时拨付各类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