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内财监【2018】1045号)文件要求,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及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集宁区财政局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内财监【2018】1045号)文件要求对固定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此次检查中,被检查单位很好的完成了会计信息质量工作同时按规定完成了预决算公开,不足之处也及时整改,十月十五日集宁区财政局完成了检查工作,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作到了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