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现将2018年乌兰察布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方式
采用网络培训形式免收培训费。面授培训方式相结合方式。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在此期间免收继续教育培训费,超过此期限,自行缴费学习。
三、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
学员请登录以下网址: http://www.nmgjxjy.com/wlcbs,培训单位在网站上完成继续教育。首次培训的学员需要进行个 人注册。
四、网络课程学习时限
课程开通后,从开通之日起,必须在90天之内学满24课时,超过90天没有完成学习考试任务的,应重新缴费学习。
五、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补学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前年度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在内蒙古继续教育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补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