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降费减负政策,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乌政发电[2018]2号)文件精神,卓资县财政局对全县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 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等方式,并对照近几年国家和
自治区各项停征、减征、免征、缓征收费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特别是涉企收费基金项目进行了逐项清理自查。
我县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降费减负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降费减负政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清单制,凡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收费基金目录,未在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公示清单手续的,一律不收取。2018年1-7月份,我县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完成2091万元,同比减收3037万元,减幅59.22%。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
主要是各单位对该工作的认识程度还不高,部门之间相
互配合缺乏协调。
三、 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拓宽宣传面,
扩大企业知晓范围;二是继续落实国家取消、停征和减免涉企收费政策,切实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规范征收行为。对于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将重点进行督查;对于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加大曝光力度。
四、 完善该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
1.继续加大票据管理力度。要发挥非税票据“以票控费、
以票控收”的源头控管功能,严把非税票据发放和核销两个关口,制定票据缴销异常情况登记报告制度,发现票据使用不合规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报告处理。
2.切实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工作,及时与银行、与执收单位对账,对待查收入及时处理;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划解。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的要求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