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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年全县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依据≤关于转发≤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凉政办发〔2018〕51号)文件要求,我县2018-2019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如下:1、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采购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不需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采购预算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30万元以下的定点采购项目,如在县定点供应商供货范围内,则实行定点采购,也可到市级定点供应商处办理定点采购;3、单次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120万元(含120万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