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若干补充意见》,对财政供养人员退回多发的工资薪金、离退休费以及津补贴等资金、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拨入资金、经营服务性收入、机关事业单位账户利息收入、地方股份分红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教育部门招生考试中心考试考务费、公立幼儿园保教费等方面提出具体规范意见。
卓资县财政局非税管理股收到文件后,积极向局领导汇报,将文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
近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若干补充意见》,对财政供养人员退回多发的工资薪金、离退休费以及津补贴等资金、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拨入资金、经营服务性收入、机关事业单位账户利息收入、地方股份分红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教育部门招生考试中心考试考务费、公立幼儿园保教费等方面提出具体规范意见。
卓资县财政局非税管理股收到文件后,积极向局领导汇报,将文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